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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推動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已具備良好條件

2024-07-26 HKT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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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改委發布《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申報要求範圍包括交通、能源、文化旅遊及養老設施等。(港台圖片)
    發改委發布《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申報要求範圍包括交通、能源、文化旅遊及養老設施等。(港台圖片)
國家發改委發布《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申報要求範圍包括交通、能源、市政、倉儲物流、水利設施、文化旅遊及養老設施等,首次將養老設施、符合條件的酒店及商業辦公物業、清潔低碳及靈活高效的燃煤發電項目,納入REITs項目底層資產,8月1日起實施。

根據有關文件,若納入項目底層資產的單體建築中,包含物理上不可分割、產權歸屬同一發起人的酒店和配套底層商業服務設施,而且佔同一單體建築面積比例不超過30%,可納入項目底層資產,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50%。

當中,文化旅遊基礎設施項目範圍,將包括自然文化遺產、國家5A級和4A級景區,景區等級範圍有所放寬。在景區規劃範圍內、產權上歸屬同一發起人的配套旅遊酒店可納入項目底層資產。

當局亦擴大回收資金使用,但強調應符合房地產調控政策要求,不得將回收資金變相用於商品住宅開發項目。

當局指,推動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已具備良好條件,投資者應準確把握相關產品的權益屬性,正確判斷投資價值,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發改委:推動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已具備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