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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罪成 鄒幸彤等三人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2024-07-31 HKT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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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鄒幸彤等三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明年1月8日審理。(港台圖片)
    鄒幸彤等三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明年1月8日審理。(港台圖片)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沒有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被判罪成,他們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不服,質疑大量文件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而被遮蓋內容,剝奪了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明年1月8日審理。

三人在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三人認為原審裁判官亦錯誤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今早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

同案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與陳多偉早前認罪,原審庭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囚3個月,兩人已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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