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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控方續結案陳詞指通訊群組訊息有些並非有關「促進協議」

2024-08-02 HKT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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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方表示,只可要求陪審團考慮為何有人會說出該些訊息,從而考慮本案背景及測試證人證供是否可信。(港台圖片)
    控方表示,只可要求陪審團考慮為何有人會說出該些訊息,從而考慮本案背景及測試證人證供是否可信。(港台圖片)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64天審訊,控方續作結案陳詞。控方表示,從審訊中看到許多telegram訊息,但有些並非有關「促進協議」,控方只可要求陪審團考慮為何有人會說出該些訊息,從而考慮本案背景與相關人士知識,以及測試證人證供是否可信。

控方強調,本案協議一直演變,串謀者的共同目的為用槍用炸彈攻擊警員,先有吳智鴻一方,屠龍小隊則後來加入協議,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稱11月18日與吳會面後,便得悉有槍和炸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在兩人會面後加入串謀,控方表示有關部分並非容易理解的法律基礎。

控方又說,屠龍小隊與吳智鴻一方成為一個組合,最終演變成當日行動,根據彭軍壕證供,他與吳智鴻等人開會,席間提到真槍和炸彈,控方稱吳一方早有串謀以槍和炸彈襲擊警方的「思維」,控方讀出有關指證賴振邦及許湛榮促進協議的訊息。

控方指出,重複回顧訊息,但程序上無法避免,因訊息一組組、時間有相隔性,不能憑空理解,控方下星期一續陳詞。

屠龍案控方續結案陳詞指通訊群組訊息有些並非有關「促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