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梁俊文、游德康、郭啟安及胡雅文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明日起生效。有關委任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作出。
梁俊文於1965年在香港出生,1991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2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7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區域法院法官。
游德康於1967年在香港出生,1993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1995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2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2009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郭啟安於1963年在香港出生,1990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7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至2009年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胡雅文1966年在香港出生,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8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