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辯方指黃振強沒向隊員交代計劃 反而與女子私訊親密聊天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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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辯方指黃振強沒向隊員交代計劃 反而與女子私訊親密聊天

2024-08-09 HKT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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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辯方質疑黃振強作供可獲不被起訴串謀謀殺罪及管有爆炸品罪,更可說其他被告也有份參與,作供亦有機會得到減刑。(港台圖片)
    辯方質疑黃振強作供可獲不被起訴串謀謀殺罪及管有爆炸品罪,更可說其他被告也有份參與,作供亦有機會得到減刑。(港台圖片)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69天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辯方表示,黃振強當日凌晨與同謀者吳智鴻視察灣仔後,沒有與隊友交代計劃,反而與一名女子私訊,傳送炸彈相片、親密聊天,更問對方可否凌晨偷走出來會面,辯方質疑是否即將有大行動,如果黃振強沒打算當日下午行動的話,何來密謀。

辯方指出,協議者一方提出想法,另一方了解後同意,便形成串謀,黃振強供稱11月18日與吳智鴻會面一事,但具體情況含糊,只供稱答應配合對方。辯方形容黃振強是「一隻爛牌」,他作供便可獲不被起訴串謀謀殺罪及管有爆炸品罪,又有豁免起訴書,可以「放心講」,可以說暴動,放火、傷人等,更可說其他被告也有份參與,作供亦有機會得到減刑。

辯方表示,其中一名被告嚴文謙錯在「平時口多」及12月8日逗留在安全屋,辯方認為telegram對話沒系統性,不可只看一兩句,嚴文謙數次在群組稱要陪女朋友,無法參與小隊活動,因此被黃振強抱怨,黃振強亦承認當日要求嚴文謙留下陪他,是否可毫無疑點下證明嚴文謙參與12月8日大行動。

嚴文謙在安全屋被捕之時,在他與張銘裕的房間發現兩件避彈衣,辯方質疑擺放位置、是否合身,其他裝備又在哪裏。其後警方帶嚴文謙搜屋,理應是尋找與串謀有關的證物,卻在其家中找到食肆現金券、蒸飯劵、超市現金劵等,唯一可證明的是嚴文謙經常不在家吃飯而已。審訊下星期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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