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72天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辯方律師指,被告許湛榮早於協議成形前已退出計劃,行山試槍一事後已不見其蹤影、不見其參與任何活動或會議,連從犯證人彭軍壕也沒有供稱許於12月8日行動中有任何角色,控方沒有證據指證許湛榮參與串謀。
辯方引述黃振強供稱12月3日時與吳智鴻開會,落實於12月8日行動,但證據不足以證明許湛榮知悉本案串謀。721事件後的報仇行動並沒有打算襲警,頂多只是襲擊白衣人,「大舊」的會議內容是有關10月行動,後來行動亦被煞停,即該串謀已完結,許湛榮並不身處該會議。
辯方表示,12月3日最貼近本案協議成形日,但行山試槍後沒有證據顯示許湛榮曾參與計劃,對於控方一直強調許湛榮是屬於吳智鴻一方,但辯方認為要獨立考慮許湛榮知悉甚麼,即使許湛榮是吳智鴻的朋友,但不知悉對方心中所想。
辯方引述彭軍壕供稱12月8日行動參與者,當中並沒有提及許湛榮,亦確認試槍之後的會議、活動等,許湛榮都沒有出現,時至12月8日,彭軍壕在群組問除了許湛榮外,有誰不可以知道最新消息,即是顯示許湛榮不知道計劃、是外人。
辯方指出,許湛榮與吳智鴻屬華仁舊生,理應是在華仁製造炸彈的最佳人選,但吳智鴻反而選擇彭軍壕作伴,在12月7日,吳智鴻曾致電予許湛榮兩次,但都被拒接,辯方對應時間,當時應是吳智鴻正找尋炸彈置放之處。
辯方認為,針對許湛榮的證據有多少斤兩,控方心中有數,並引述律政司守則為「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找出真相」,質疑控方堅持無理、不公正控告被告。辯方明日續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