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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涉設置炸彈案 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

2024-08-19 HKT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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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龍小隊涉設置炸彈案 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設置炸彈案第75天審訊,法官張慧玲繼續引導陪審團。

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團重溫證供,表示「行山討論區」於當年11月3日開設,控方立場是當時已有計劃用槍和炸彈對付警察,構成協議,不需知道行動確實日子和地點,待適當時候便會實行。辯方立場則是未有協議形成,因為沒有確立行動日期。

法官指出,即使接納控方說法,亦只可用作考慮群組成員賴振邦及許湛榮是否串謀一分子。如果陪審員接納控方指賴振邦是參與討論區對話的用戶,可考慮他發出的訊息。至於許湛榮,吳智鴻稱會與他先行探路,地圖上亦驗到許湛榮的指紋,法官說這部份供陪審團考慮「行山討論區」是否協議雛形,群組內容是否為將計劃付諸實行。

法官表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供稱當年11月17日與隊員開會,但忘記李家田和張銘裕如何形容試槍情況,並討論如何使用吳智鴻給予的手槍,但沒有得出結論。法官指如果李家田已收好槍,為何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仍在「滅龍」群組問誰可暫存槍,認為這部分有出入,陪審員要考慮李家田是否曾保管槍。

法官又引述控方表示,黃振強在11月18日與吳智鴻會面,因此屠龍小隊於當日或之後加入協議,黃振強沒說清楚自己何時同意加入協議,亦不可說首4名被告於當日已加入,因他並非代表所有屠龍小隊成員。法官指出沒有證供支持黃振強在其後的泰國旅行中已與隊員傾妥,陪審員要考慮能否肯定首4名被告當時同意成為串謀一分子。

法官表示,如陪審員肯定首4名被告已成為串謀一分子,即使該些被告在吳智鴻等人於11月26日測試引爆器時不在場,亦可考慮計劃是分工合作,反之若判定他們非串謀一分子,吳智鴻等人做過甚麼則與這些被告無關。

法官明日會繼續引導陪審團。

屠龍小隊涉設置炸彈案 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