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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法官清楚指明《立場新聞》案被告有煽動意圖

2024-08-29 HKT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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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桂華表示,會視乎涉案文章作者是否有煽動意圖,若果有,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作出檢控。(鄧瑋茵攝)
    李桂華表示,會視乎涉案文章作者是否有煽動意圖,若果有,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作出檢控。(鄧瑋茵攝)
警方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立場新聞》案裁決後表示,在57日的審訊中,控方展露不同證據,顯示3名被告透過報道、專訪及博客等發放煽動文章,內容涉及污衊《國安法》、鼓吹推翻政權、煽動離叛,以及要求外國制裁。

他指出,法官在判詞中清楚表明控罪合憲,被告有煽動意圖。警方當日採取執法行動時曾有人不分清紅皂白,指行動是打壓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法官的判詞亦反映了當日執法行動的理據及急切性。

李桂華又說,根據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自由並非絕對,若涉及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寧,可以施加規限。他又提醒,隨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生效,如再有人利用有關手法進行違法事情,可根據煽動意圖相關罪行進行檢控。如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可判囚10年,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至於會否向涉及案件的文章作者採取行動,李桂華表示,會視乎是否有煽動意圖,如果有,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另外,屠龍小隊案已作出裁決,李桂華表示不會評論,但有關案件是非常嚴重的案件,涉及真槍、炸藥以及完整的計劃,警方非常著重這類案件,會繼續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

國安處:法官清楚指明《立場新聞》案被告有煽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