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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信《明報》指陳景祥就《立場》案評論文章基於片面理解

2024-09-04 HKT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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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鄧炳強去信《明報》指陳景祥就《立場》案評論文章基於片面理解
    鄧炳強去信《明報》指陳景祥就《立場》案評論文章基於片面理解
《明報》今日刊登傳媒人陳景祥對《立場新聞》案的評論文章,指煽動罪對新聞界會造成相當大壓力,又質疑裁決或令媒體因受訪者言論而承擔責任,擔心新聞界的監督、揭露、制衡角色逐漸消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明報》總編輯,指特區政府不認同文章內容,必須嚴正指出誤導之處,以正視聽。

鄧炳強表示,特區政府多次強調,與其他司法地區一樣,所有人包括傳媒對政府提出的意見或批評只要是依法並基於事實,完全沒有問題。他以都市固體廢物徵費,及公民、經濟與社會科關於性教育教材等為例,反映社會各界在客觀理性的基礎下自由發表不同觀點和意見,香港市民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可以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

但他指出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鄧炳強表示,評論文章提出的問題及論述,均基於對區域法院裁決理由的片面理解,並沒有準確反映香港法院在多宗案件判決中確立的法律原則,亦無視香港過去經歷的國家安全風險。

鄧炳強指出,法庭已在多宗案例作出清晰界定煽動意圖。在《立場新聞》案的裁決中,法庭清楚指出,《立場新聞》的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抺黑和中傷政府的工具。法庭裁定涉案文章是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香港國安法》等條文及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

另外,過去幾年的事實證明,煽動對政權機關憎恨,以及煽惑市民不守法的行為、言論、文字或刊物,都可以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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