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主腦吳智鴻2019年串謀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等人計劃在12月8日遊行中設置一大一小炸彈埋伏警方,同時安排槍手於高處亂槍掃射。吳智鴻早前承認《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今日在高等法院交代上月已存檔書面求情,還押至11月14日判刑。
據悉,辯方書面求情表示,現年28歲吳智鴻自小被評為資優生,品學兼優,熱衷學習,喜歡釣魚和電腦,畢業後在建築公司擔任文職,曾因表現良好而被晉升為助理工程師,獲父母、女朋友、前僱主及前同事等撰寫求情信。辯方又指吳智鴻初中時因成績退步等患上抑鬱症,一度留院治療,覆診至約2019年,其後嘗試自行克服抑鬱症再沒有覆診。
辯方形容吳智鴻性情溫和,關心時事,案發前一年曾參與義工活動到雲南山區探訪貧困家庭,關心國情,然而在2019年社會事件期間感到沮喪,抑鬱症及失眠加劇,當時沒有服用藥物,迷失於社會氛圍及網上輿論,繼而走入歧途犯下本案,現已重新就醫,病情受控。相比英國阿爾蓋達恐怖襲擊案例,辯方指本案為時僅數月,沒有造成任何實際傷亡或破壞,吳智鴻也不應被界定為「專業的恐怖份子」,還押期間深切反省後有所改善,曾把對政策的意見郵寄到有關機構,認罪後希望法庭可扣減四分之一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