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一名43歲男商人被控暴動及串謀傷人,案件今日結案陳詞,押後至下月26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控方在庭上展示部分證物,包括木棍及藤條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以直尺量度證物長度,又取出其中一條藤條打在自己的手臂,表示輕輕打都感到相當疼痛,又說藤條相當堅硬,不易被屈曲。
控方向法庭呈交影片,指片段中的白衣人一同拿著武器出現在港鐵元朗站內,又說交由法庭決定片段中的男子是否被告,相信法庭能就片段中的男子與被告的容貌作比較。控方指,片段顯示白衣人以庭上展示的武器有意圖攻擊他人,明顯能夠被視為可預見的傷人罪。辯方陳詞指,被告沒有意圖導致他人受傷,片段中顯示的武器是白衣人在路途上收集,並非從村落帶過來。
但法官認為武器是在案發後檢獲,片段只是顯示白衣人拿著某些物品,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白衣人之間作出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