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星期三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已預告會交代「劏房」問題的整個處理做法。有劏房戶期望,當局將劏房最低標準定在最少150平方呎,不再容許「廚廁合一」的劏房存在,同時交代一旦取締劣質劏房,有何安置方案。
陳女士與就讀小五的女兒,現時以月租4千多元,租住深水埗約80平方呎「廚廁合一」的劏房單位。主要靠做散工維持生計的陳女士表示,負擔不到更高的租金,所以選擇租住現有單位,她說「廚廁合一」非常不衞生,她認為這類劏房不應該再存在,期望施政報告可以清楚交代取締劣積劏房後的安置方案。
另一名住在荃灣天台劏房的退休長者莫先生表示,50平方呎的單位月租2800元,窗戶不能開啟,廚廁與他人共用,他形容居住的劏房絕對屬於劣質,期望政府可將劏房標準定在最少150平方呎,他說因為適應問題,不會申請簡約公屋,如果劏房被取締,希望當局可安置入住公屋。
葵涌劏房街坊會成員吳堃廉表示,簡約公屋和過渡房屋屬設有條件的安置,例如入住者要符合輪候公屋至少3年等資格,但居於劏房的居民,並非全部都合資格,一旦單位被取締,擔心他們會失去居所,他建議政府可安置受影響劏房戶入住中轉屋或臨時收容中心。
工聯會和民建聯分別建議將劏房最低標準訂為不少於7平方米, 淨高度分別不少於2米和1.8米。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表示,即使優先取締7平方米以下的劣質劏房,據他們估算都有近2萬個單位,他期望特首可以在施政報告交代清楚取締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希望特首承諾,不遲於2026年將相關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