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施政報告宣布減烈酒稅政策目標是發展烈酒貿易,促進餐飲旅遊高消費行業活動,會造成相連效益,當局會跟進評估,相信影響正面。
陳茂波在記者會提到,參考當年取消葡萄酒稅經驗,進口的紅酒價值升超過300%,但銷量只是增加雙位數字,促進高價值紅酒貿易的效用是明顯。當年取消了葡萄酒稅後,市民飲紅酒最初是增加了,但之後逐步回落,到個別年度更出現負增長,直至去年人均飲酒量與撤銷葡萄酒稅時差不多,政府會參考有關經驗,密切留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高價烈酒佔市場15%,量不算多,但當局對烈酒貿易量增長則有樂觀估算,但增長不會一下子。至於進口烈酒增加或引致的物流、存倉成本,相信貿易量增加帶來的效益遠多於相關成本增幅。他表示,減烈酒稅會帶動物流和儲存、旅遊和高端餐飲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發展。
由昨日起,進口價200元以上的烈酒,當中200元以上部分的稅率,由100%大幅減至10%;至於200元及以下的部分,以及進口價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