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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前副部長劉志強涉嚴重違紀違法 被開除黨籍

2024-10-22 HKT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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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部前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國家監委調查發現,劉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致函查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調查又指,劉志強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又公器私用,將手中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業務推廣、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當局批評,劉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法例規定,經中紀委研究和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志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司法部前副部長劉志強涉嚴重違紀違法 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