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港協暨奧委會已經完成「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和運作」檢討,最快於本星期三公布。據了解,報告建議港協將會先進行具體改革,向所屬總會以身作則。相關改革建議包括各總會定下績效指標KPI,並考慮採取不同模式,例如為管理層的任期設定限期等,但不會「一刀切」定下數字。
報告又建議各個總會按自身情況,例如以提交報告形式,提出相關理據作出建議,並按實際情況審批。消息又指,預計港協未來對總會的監管,會擔當更重要角色。
至於會否按總會表現去決定資源調配,消息指當局仍要考慮,因為如削減體育總會資源,最受影響可能是運動員,當局要考慮做法是否符合政策初衷。
審計署2020年發表報告,提到港協暨奧委會管治出現問題,提議需要就選拔運動員提升透明度,以至上訴機制的公正性等。其後政府向港協撥款500萬元,支持港協成立專責小組,檢視各體育總會的管治架構及營運,並制訂一套所有體育總會須遵守的管治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