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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顛覆案|戴耀廷判囚10年 3名初選組織者囚6年多至7年

2024-11-19 HKT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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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溟曦報道
47人顛覆政權案,其中45名罪成的被告判刑。法庭將4名被告列為案件「首要分子」。

首被告戴耀廷判監10年,法庭指他是案件的主腦,不難從他的文章中追溯到他的激進思想,鼓吹革命。

另外3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擔任從犯證人,獲刑期扣減。區諾軒被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法官表示,國安法案件判刑時,適用本地法律判刑原則,不應依賴內地判刑例子。法庭亦不接納35+計劃注定失敗,作為輕判理由。

47人顛覆案|戴耀廷判囚10年 3名初選組織者囚6年多至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