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早前有報道指有工務工程懷疑涉及電線槽鍍層厚度不符合標準,建築署聯同相關部門及公營機構,對148項涉及電線槽的工程合約,實地採集電線槽樣本檢驗,以確定是否符合合約標準。148項工程合約涉及185份電線槽供應合約,當中43份供應合約樣本未能符合合約標準,涉及3間電線槽供應商。電線槽鍍層厚度不合合約規格,主要涉及承建商及供應商的品質管理有欠妥善。
建築署重申,電線槽鍍層是覆蓋電線槽金屬外殼作防鏽用途,並無導電或傳訊用途。鍍層厚度不足有可能會減低電線槽的耐用性,但並無漏電風險,亦不會對使用者安全及健康、樓宇結構、防火安全、設施運作構成風險。發言人表示,對於不符合合約標準的電線槽鍍層,相關部門及公營機構已要求有關承建商作出適切安排。
當中6項工程合約仍處於電線槽物料安裝初期,承建商已更換不合規格批次的物料,不影響相關項目的工程進度;其餘28項工程合約,因其電線槽的位置及範圍導致更換電線槽需要較長時間圍封部分設施,因此不宜在現階段貿然更換,以免影響設施的使用及運作。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已與承建商安排加密檢查次數及加強檢查保養維修,亦會延長物料的保養期,如有需要會作出更換。有關安排涉及費用由承建商全資支付。
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已根據工程合約條款,將不符合合約標準的表現反映於承建商的表現評核報告中,該評核將會影響承建商未來中標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