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根據內地相關規定的要求,經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聘用內地勞工來港工作的僱主,必須由國家商務部獲核准可經營安排勞工赴港工作業務的勞務合作企業,作出安排。
孫玉函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現時獲核准的勞務企業共有14間,其中12間勞務企業或關聯企業已在香港開設持牌職業介紹所。當局與國家商務部保持溝通,反映勞務企業在香港運作的最新情況,並會因應運作經驗,探討完善內地輸港勞工機制的合適措施。
議員張宇人提出希望仿效食肆做法設立扣分制,不准犯規的勞務公司繼續工作,孫玉菡表示,勞務公司由商務部核准和管理,若要在香港做業務,需要成立由勞工處管理的職業介紹所。
議員周小松關注,當局在制度和實際執行上,如何及早阻止不良中介,孫玉菡表示,歡迎工會和關心外勞福祉人士提供真憑實據資料,勞工處與發展局和執法部門亦成立小組跟進舉報個案,若違反本港法例,包括非法收取工人金錢,會嚴肅追究法律責任。此外,不同輸入勞工計劃下都有行政制裁,若有些僱主參與其中,會停止其輸入勞工申請。
另外,當局同內地保持密切溝通,任何人違反內地法規,內地執法機關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