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辯方質疑認人準確性 警員稱親眼目睹及相片重複對比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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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爆炸案辯方質疑認人準確性 警員稱親眼目睹及相片重複對比

2024-12-05 HKT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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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10天審訊。(港台圖片)
    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10天審訊。(港台圖片)
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10天審訊。

辯方盤問其中一名負責監視的警員,指當年3月7日警員駕車跟蹤第二被告李嘉濱,在李嘉濱中途下車時,用相片確認其身分,但相隔3分鐘後、李嘉濱返回私家車時,警員再次用相片確認其身分。辯方質疑,如果警員已確認身分,毋須短時間內重新用相片確認,警員供稱是專業操守,每次都有重複確認目標身分。警員確認,自己在跟蹤過程中只用了肉眼,沒有使用其他器材例如拍攝或攝錄等,警員不肯定跟蹤到不同地點的時間,稱因為自己毋須刻意留意時間,另有同事負責記錄。

另一名監視警員供稱,同年3月7日早上接受訓示後到西環進行監視工作,下午約2時半接報後奉命前往旺角上海街守候目標人物李嘉濱,看見被告步出一間五金店並迎面過後,警員拿出相片比對及確認其身分,警員跟蹤李嘉濱至合桃街一間金屬建材公司,並再次用相片確認對方身分。同日晚上9時半,警員奉命前往旺角道天橋協助監視,辯方質疑警員當晚沒有目擊李嘉濱下車情況,而是依賴通訊機指示。警員不同意,稱自己親眼目睹李嘉濱下車。

另一名監視警員書面供詞稱,當日早上接受訓示後到西環及旺角進行監視,晚上10時許,奉命到通州街監視一輛私家車,看見李嘉濱坐在副駕位,其後李嘉濱與司機下車,李嘉濱走向後座乘客位及取出一個黑色頂、四方形、有手抽的箱子,其後返回前座,私家車約於11時再次駛走。辯方盤問時,指警員當時純粹是因通訊機的情報,將車上男子認作李嘉濱,當時警員觀察時間非常短,燈光亦不足,質疑警員「認錯人」,警員否認。

口岸爆炸案辯方質疑認人準確性 警員稱親眼目睹及相片重複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