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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承認濫收車資及非指明地方上落客等罪判囚十星期罰五千元

2024-12-20 HKT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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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歲被告王惠鵬沒法律代表,在庭上自行求情。(港台圖片)
    54歲被告王惠鵬沒法律代表,在庭上自行求情。(港台圖片)
一名的士司機今年10月被喬裝乘客的警員揭發濫收車資,早前承認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罪等4項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入獄10星期,罰款5000元。

54歲被告王惠鵬沒法律代表,在庭上自行求情指,已經50多歲,希望法庭相信他不會再犯法,又表示未來會改為從事其他行業,希望法官讓他可盡快出獄,以處理家事。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被告以往曾因濫收車資被判入獄10多星期,被告確認這項定罪紀錄,法庭就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罪,判處被告入獄10星期,另就的士在非指明地方停車讓乘客上落罪罰款2000元、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罪罰款2000元、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罪罰款1000元。

的士司機承認濫收車資及非指明地方上落客等罪判囚十星期罰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