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涉於村居民代表選舉「種票」明日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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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口涉於村居民代表選舉「種票」明日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2025-01-14 HKT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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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家四口,涉嫌在2023年鄉郊一般選舉的元朗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種票」。4名被告來自同一個家庭,涉嫌明知自己無權卻在該選舉中投票,其中兩人向選舉登記主任訛稱居於村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控罪指,4名被告涉嫌於2023年1月8日的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其中兩父子亦涉嫌於同年5月23日,當選舉登記主任就二人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的資料作出查訊時,向選舉登記主任作出虛假陳述,訛稱他們在過去3年均居住在下白泥村。

廉署調查顯示,4人自2007年起一同居住在大埔一個私人住宅單位,因此不符合《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中,合資格選民必然在「選民登記當日前3年內為村內居民的要求」,無權在選舉中投票。

被告分別為兩夫婦伍銅及黃月好,以及他們的子女伍綺琪及伍嘉鴻,年齡介乎35歲至71歲。他們各被控一項明知自己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在選舉中投票罪,其中兩父子另各被控一項向選舉登記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罪,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鄉郊代表選舉)規例》。4人獲廉署保釋,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一家四口涉於村居民代表選舉「種票」明日屯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