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陳家珮說,近年房委會加大力度打擊濫用公屋,成效不錯,建議修例,希望可以用最快及最有效率的方法取回一些公屋單位,給予有需要家庭。
陳家珮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以往有嚴重濫用公屋個案最終只是被收回單位,並無很大代價。房委會建議修例將相關情況刑事化,以公屋單位去賺錢會有代價及後果,令到租戶避免去做。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在同一節目說,相信修例可以加強阻嚇。在修例下,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主要針對把單位租出去賺錢,至於將單位空置一段時間是否需要付上刑事責任,值得稍後再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