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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爆炸案被告何卓為稱見其他被告帶同電路板與電線料涉爆炸案

2025-01-16 HKT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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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36天審訊。(港台圖片)
    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36天審訊。(港台圖片)
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36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被捕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警員問起當年2月初羅湖港鐵站爆炸事件,何卓為稱事發前,另一被告吳子樂在通訊群組發訊息指「想用炸彈封關」,吳子樂與另一被告帶同電路板與纏繞電線,到宏創方503室內,相信吳子樂等人與羅湖事件有關。

第五次警誡錄影會面中,何卓為表示吳子樂曾問會否協助,何卓為稱自己表示「唔做呢啲嘢」、「唔得閒」。何卓為稱翌日下午在粉嶺梧桐河釣魚,至5時許,從新聞得悉羅湖站事件,聯想到吳子樂等人前一日在503室的行為,相信事件與對方有關。

警員在錄影會面提到,閉路電視拍攝到何卓為、李嘉濱及吳子樂在宏創方出現,何卓為堅稱自己並無與兩人同時出現過,吳子樂離開宏創方時,自己亦外出買飲料,並非與吳子樂同行,也看不到對方把紙袋轉交他人。

何卓為代表律師盤問警員,指警員與同隊警署警長、警長及另一警員,曾在青衣警署接見室內毆打何卓為,迫使何卓為交出手機密碼,警員與何卓為進行補錄警誡供詞時,也沒有讓何卓為查看內容,便要求他簽署,警員不同意。

警員另確認在拘捕何卓為前,曾參與明愛醫院、深圳灣及羅湖站等3宗爆炸案的調查,包括協助搜查閉路電視等,但角色並非調查警員,也不知道3月6日至7日期間是否有刑事情報科同事監視何卓為,但稱相信有。

口岸爆炸案被告何卓為稱見其他被告帶同電路板與電線料涉爆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