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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禁錮緬甸時每日工作17小時 不達騙款目標遭虐打及扣膳食

2025-01-16 HKT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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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獲釋男子晚上落完口供後由警員陪同下離開警署。(林紹鋒攝)
    獲釋男子晚上落完口供後由警員陪同下離開警署。(林紹鋒攝)
  • 男事主抵達香港機場,保安局、香港警務處和入境事務處人員在場協助。(政府新聞處)
    男事主抵達香港機場,保安局、香港警務處和入境事務處人員在場協助。(政府新聞處)
陳樂謙報道
一名在東南亞被禁錮的香港男子下午返抵香港。入境處說,該名男子日前獲釋,由緬甸前往泰國,由於該名男子在泰國涉及逾期逗留,入境處隨即聯絡包括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泰國警方及特區政府駐曼谷經貿辦,並提供協助,最終在短時間內完成手續,順利離境回港,再由警方跟進。警方稱不便透露有否交贖金。

警方表示,去年10月13日下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她的25歲兒子當日到泰國曼谷後,被帶到緬甸,並需要繳交3萬美金才能回港。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人去年10月初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以12萬港元招聘帶貨員,由泰國帶鑽石到台灣,受害人獲聘後在10月13日凌晨前往曼谷,同日早上被帶上私家車,期間多次被安排轉乘不同車輛,到泰緬邊境後受害人懷疑自己受騙,但嘗試逃走不果,之後被帶到緬甸山上一個園區,內有身穿軍服、手持長槍人士巡邏,其後受害人被逼透過社交媒體詐騙,每日工作17小時,受害人過去3個月因無法達到騙款目標而被多次虐打及扣起膳食,現時身上仍有傷痕。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張霆鋒說,目前仍有11名港人身處東南亞,部分能夠聯絡,警方與個別家屬有緊密聯繫,但不便透露詳情。被問到今次案件受害人家屬有否交贖金,張霆鋒說,每宗案件都有不同背景因素,不能一概而論受害人為何獲釋,警方亦不便透露有否交贖金等細節,因涉及調查進度和策略,重申首要目標是拯救其餘11名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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