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38天審訊。被告何卓為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繼續盤問控方證人、偵緝警員梁家俊,指何卓為在第二次錄影會面尾聲曾問到「點嘛阿Sir」,警員梁家俊關掉錄影機,為何當時不重新開機,警員梁家俊稱沒有需要,因為何卓為只是問其聲量是否足夠,與案無關。
辯方指出,警員梁家俊在第三次錄影會面中重提被告張家俊及詢問何卓為認識對方多久,辯方向警員梁家俊指出,在會面前,警員李百謙向何卓為稱張家俊已供出,兩名警員亦展示手機通訊群組的訊息,但警員梁家俊並不同意。
辯方另播放第五次錄影會面片段,指何卓為一邊回答警員提問時,一邊頭部靠向左下方,問警員梁家俊有否看到何卓為出現疲態。警員梁家俊稱當時曾詢問何卓為的精神狀況,何卓為從沒有提出「眼瞓」或疲倦,在會面開始前,何卓為亦有休息機會。辯方指出,完成第五次錄影會面後,何卓為曾送院及留醫五天,警員梁家俊表示事後才知道此事。
警署警長蔡偉明供稱,何卓為被警員帶到報案室,曾詢問何卓為有沒有任何要求或投訴,當時何卓為表示沒有。何卓為會見律師時,警方不會在接見室內,房門也會關上;如果有投訴,蔡偉明會接到報告,了解詳情後會在電腦系統中開立檔案,根據記錄,何卓為沒有作出投訴,雖曾要求治療,但救護車到場後卻拒絕服務,如果被捕人報稱受襲或傷勢不正常,會向其了解受襲原因及還襲時間等,因有機會涉及其他罪行。辯方又問到,何卓為等待救護車期間所身處位置,蔡偉明也表示沒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