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審裁處就一宗清潔服務的合謀案件發出命令,共涉逾 2200萬元罰款及取消3人的董事資格,為期24個月。
案件源於競委會接獲1宗投訴,投訴人包括數名在公共屋邨工作的清潔工人。競委會於2021年12月入稟審裁處,向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民順清潔有限公司及其3名董事展開訴訟,指香港工商及民順至少在 2016年5月至 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有關招標項目涉及在公共屋邨及房委會所管理的其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億元。
競委會表示,這宗涉及清潔服務的合謀案件圓滿結束,標誌競委會在維護業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邁進重要一步,令業界企業及消費者受惠。 競委會重申影響民生的合謀行為,是執法重點,將繼續全力打擊該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