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接獲的資料外洩事故有上升趨勢,達217宗,較過去數年每年總數約100宗為多,約一成外洩個案涉及資料處理者的不當行為。
曾國衞在立法會大會表示,公署一方面更新相關指引並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加強執法,並研究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初步建議包括設立強制性個人資料外洩通報機制、直接規管資料處理者;加強罰則,並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可施加行政罰款等,但業界對加強罰則表示關注,政府正研究如何適當調整修例建議,盡快提出具體修例建議。
曾國衞表示,為打擊詐騙及其他金融犯罪,金管局去年建議修訂《銀行業條例》,容許銀行之間交換客戶訊息。他說政府計劃於修例中加入具體條文,規定銀行只有在合理懷疑個人帳戶可能涉及詐騙、洗黑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時,才可交換個人帳戶訊息。
選委界議員簡慧敏關注政府能否加快修訂《銀行業條例》的工作,又說近期接連有大學生成為詐騙的受害人,香港能否實施「共同責任架構」,讓金融機構、電訊商等共同承擔未有履行的反詐騙責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說,政府正加緊相關修例工作,又表示香港現行制度部分措施已與「共同責任架構」類似,如以電子銀行服務而言,如客戶無欺詐或嚴重疏忽,便不需未經授權交易而蒙受的損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