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少女兩年前涉在樓梯間遭兩女三男襲擊後,不但被其中一名女生非法禁錮,更被要求向男性提供性服務,以藉此賺錢還款。涉案女子早前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另外兩名男女經審訊後裁定罪成,餘下兩名男子罪名不成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證瑜今日分別判三人感化令、判入更生中心及教導所,裁判官指,被告面對的案情性質嚴重,若成年人干犯相若控罪,必定面對長期的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認為,首被告坦白認罪,顯示真誠悔意,毋須女事主出庭作供,重溫慘疼經歷,引述感化官報告正面,念其僅17歲,終判感化令。
至於另一名否認控罪女被告經審訊後定罪,令事主在法庭上由頭到尾重新重溫經歷,可謂對事主造成二次創傷,但引述其報告內容,念她的個人及家庭背景,在報告中亦坦白承認罪責,將本案犯錯的行為歸咎於結識了不良朋輩,欲於將來切斷與不良分子的聯繫,重新做人,下令判她入更生中心。
另一名罪名成立的男子,裁判官指被告背景差劣,不但於學校表現不佳,更有兩項刑事定罪紀錄,加入黑社會多年,有吸毒習慣及毒癮,曾被判入戒毒所,斥責被告進入戒毒所後,仍沒有遠離毒品及不良分子,違反監管令,認為被告需要長時間的更生計劃,以協助他改過自身,判他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