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男清潔工懷疑同齡妻子紅杏出牆,女兒非由自己親生,深夜乘妻女進睡之際,先用熱粥潑向兩人,再用菜刀砍向兩人,造成妻女額肩等多處受傷,清潔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蓄意傷人罪,受傷妻女等人到場支持,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及創傷報告,被告繼續還押候判。
案情指,案發時72歲被告,長女案發時48歲,夫婦同住海麗邨海和樓某單位,長女不時前來留宿。被告一直懷疑妻子紅杏出牆,長女非由被告親生。案發當天是妻子生日,長女再次前來留宿,晚上10時半左右,被告先行回房進睡,妻女一小時後到另一房間就寢,妻女夜半突然感到臉部灼熱疼痛,
長女看到被告手持菜刀站在房門,母親身上有血,長女勸阻被告,被告其後用刀砍向長女,長女用雙手擋格,嘗試口咬被告,糾纏數秒期間被告砍中長女頭部,妻子大叫勸阻被告,糾纏間菜刀掉落地上,被告隨後離開。長女其後拾起菜刀,拉母親入被告房間再反鎖,凌晨5時半左右報警求助。
妻女及後各自留院9日後出院,妻子額側有4厘米長傷口,左前臂手背側受傷,1厘米乘1厘米筋膜斷裂骨折,臉部等全身有百分之三面積燒傷。長女前額、頭左側、左後頸分別有8厘米、5厘米及3厘米傷口,左前臂及胸部割傷,臉部等全身有百分之五面積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