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大埔龍尾村肢解案,遊艇公司男職員及一名無業女子,涉嫌在案發後協助死者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潛逃,二人早前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女被告表示,與男被告相識約10年,知悉他負責租船及船隻買賣生意,2023年2月24日,澳門友人盧曉虹聯絡她,指有朋友想租船由香港前往澳門,希望幫忙聯絡男被告,其後代男被告向盧曉虹轉達有關租船收費和資訊。女被告說,自己沒有參與討論及給予意見,也不知道租船人士的身分,也不知道船隻的航線,其後曾經對租船事宜起疑。
女被告憶述,男被告當日曾向她傳送一張附有賬戶號碼及金額的照片,要求女被告將該照片轉發給盧曉虹,但男被告提及的租船費用,由原本3萬元突然增至30萬,令她感到古怪,又透露男被告曾向她提及「非法過境」的字眼;因對事件起疑,女被告曾向盧曉虹提議「可直接透過港珠澳車去澳門」以測試是否涉及「非法離境」。
裁判官陳志輝聽畢證人作供後,將案件押後至5月7日進行結案陳詞。
控罪指,兩名被告在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在香港與一名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協助一名男子秘密地非法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