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投訴,在訴訟中抄襲了原告人95%的陳詞,未有就案件進行獨立分析。專責法官小組發表調查報告,認為陳嘉信的判詞抄襲了原告人90%陳詞,但確曾以獨立思考履行審理該訴訟爭論點的司法職能,報告認為,投訴並不成立,但忠告法官不應再這樣做。
專責小組由上訴法庭法官彭寶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組成。
調查報告表示,任何在判詞中大量採納訴訟各方陳詞的行為,特別是沒有說明其出處的情況,是不可接受;否則會令人嚴重質疑法官是否已放棄司法職能,或是否能讓公義得以彰顯,故需忠告他日後不應再這樣做。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原則上法官的職責是獨立公正地審理案件,這點應在判詞中體現,對確立公正無私的觀感和維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是必不可少。判詞中出現過多的司法抄襲,會令人質疑法官有否運用獨立思考,處理需作裁決的事實和爭論點。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大篇幅的司法抄襲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堅決避免。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最終認為應當明確提醒法官,除非有例外,否則應停止在判詞大篇幅抄襲訴訟各方陳詞,在撰寫判詞方面,亦應向法官提供適當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