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向業界發通告指,留意到有騙徒假冒信譽良好的商戶,誘使客戶作出低於1萬港元的即時轉帳,以躲避名稱核對程序。
金管局鼓勵銀行對所有適用轉帳,進行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不論交易金額多少。若銀行在運作效率、方便客戶及減少錯誤轉帳之間取得平衡,而考慮設立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的門檻,不得高於1000港元。
有關措施應不遲於5月31日要實施。而若無法通過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的轉帳指示,會被拒絕辦理,付款機構應通知付款人轉帳指示不成功或被拒。
至於同一銀行內的轉帳,除進行名稱核對程序外,可選擇採取類似的有效措施,例如在確認轉帳前,向付款人展示收款人的部分名稱,從而達致相同效果。
金管局表示,部分認可機構採用「轉數快」及同一銀行內的轉帳系統,為銀行客戶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即時轉帳服務,但不時有銀行客戶在網上銀行平台及流動應用程式發出轉帳指示時,不慎輸入錯誤資料,轉帳一經執行,即使屬於誤傳,付款人已不大可能終止有關的轉帳交易。銀行客戶固然有責任確保輸入的轉帳指示正確,但認可機構採取的措施亦有助減低客戶錯誤轉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