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控方繼續盤問被告黎智英,他供稱並非所有「勇武派」均是暴力派,認為只是年輕前線示威者的統稱,又形容自己是和平非暴力派。控方指黎智英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質疑黎智英是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黎智英解釋當時「和勇不分」的理念盛行,使用「手足」稱呼「勇武派」只是貪圖方便。
控方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1月曾於專欄發布的文章,提及破壞匯豐銀行及中國人壽店舖玻璃的黑衣人,又曾在文章讚揚一名向警察說粗言的未成年少女。黎智英說就此言論感到後悔,形容該評論為「劣作」及低級趣味,就此致歉。
法官李運騰指出,從文章字句的上文下理推斷,黎智英當時只譴責破壞中國人壽的人,沒有譴責破壞滙豐銀行的人。法官杜麗冰指出,文章內容顯示黎智英支持「手足」「裝修」滙豐銀行。黎智英表示,從頭到尾都譴責暴力,控方則指被告在文章沒有譴責暴力,黎智英反駁說在文中也沒有宣傳暴力。法官李運騰提出,黎智英在文中只是譴責他所認為是警察暴力的事情,法官杜麗冰補充說被告沒有譴責「勇武派」的暴力行為。
控方指出,黎智英在2019年至2020年沒有譴責暴力,黎智英表示他的立場一直是譴責暴力,質疑控方問錯問題。法官李運騰指出,被告的立場一直是想「勇武派」減少暴力,以免不失國際支持,質疑控方的問題矛盾,更與控方案情對立。控方重新再問,指黎智英在2019年至2020年沒有譴責暴力的原因,是想反修例運動繼續下去,但另一方面又想控制「勇武派」的暴力程度,以免香港失去國際支持,黎智英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