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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促房署房協進一步革新 加快公屋單位流轉

2025-02-20 HKT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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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訴專員公署抽查發現,房屋署由收回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76天,即大約兩個半月(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公署抽查發現,房屋署由收回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76天,即大約兩個半月(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公署公佈主動調查報告,認為當局在打擊濫用公屋方面成績有目共睹,但房屋署及房協在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方面,仍要進一步革新,加快單位流轉。

申訴專員公署抽查發現,房屋署由收回單位至重新編配給新租戶,平均需要約12天,由收回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76天,即大約兩個半月;至於房協,由收回單位至重新編配,有個案甚至需要249天才能編配一個偏遠單位,但整體平均需要47天,由收回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約87天,即接近3個月時間。

公署就有相關問題提出19項改善建議,包括房協要研究縮短收回單位和翻新工程時間,並考慮向租戶提供翻新津貼。申訴專員陳積志說,十分高興房屋署和房協已經接納公署所有建議,並開始跟進和落實部分建議。

根據現行流程,當局收回單位後3天內,會安排工程人員檢查單位,並向承辦商發出翻新工程清單,翻新工程指標是44天,工程期間房屋署會同步編配單位,申請人會有10天時間考慮是否接受編配單位;房協就會待翻新工程進行到一半後才編配單位,申請人有7日考慮是否接受編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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