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九龍拘捕一名43歲男子,他涉嫌「起底」,在未經前友人的同意下,披露前友人及女兒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公署調查顯示,被捕男子與事主2021年開始交往,其後分手及發生金錢糾紛。被捕男子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先後三次在事主女兒就讀小學的外牆及附近,以至居住屋苑範圍張貼多張載有事主及其女兒個人資料的單張,指稱事主欠債不還。事主今年1月中,從即時通訊軟件收到數張相片,載有一名人士穿著一件印有相關單張內容的上衣乘搭港鐵。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事主女兒的姓名、就讀小學名稱及班級。
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