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向受託人發出最新通函,即時生效,要求受託人對ESG為主題的相關基金加強披露,包括必須在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披露ESG重點和投資策略,認為新措施能加強ESG基金披露,進一步提升相關基金透明度,並增加計劃成員對相關ESG基金的理解,協助他們因應個人狀況作投資決定。
通函亦要求受託人披露監察相關基金是否達到設定ESG重點的量度機制,並定期評估達致基金設定ESG重點的程度,並在年度管治報告披露,讓計劃成員可以評估基金有關表現是否符合期望。
有關定期就ESG基金進行評估及在強積金計劃管治報告披露的要求,適用於截至去年11月30日及之後的財政年度。針對ESG基金的披露要求,相關受託人須在今年9月30日前檢視目前披露的資料,並作出相應更新和修訂。
局方表示,截至上月底,已核准42隻以可持續投資相關主題的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予強積金基金投資。強積金對可持續投資的相關投資,10年間已增長近50倍至366億元。截至上月底,已有5隻以ESG、綠色或可持續命名的強積金基金予計劃成員選擇,10年前只有一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