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今年第二季提出修例,擴大生產者責任制至膠樽及紙包飲品盒,涵蓋容量100毫升至2公升。大型零售店舖須設立指定退還點,建議每個膠樽及紙包盒有不少於1毫回贈,鼓勵市民回收。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選委界議員陳月明質疑,紙包飲品盒首階段的建議法定回收率只有10%是偏保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目前市面回收率只有1%,首階段回收率定於10%,已經相當於目前的10倍,不是輕易的目標。他又指,相比外國,香港銷售渠道五花八門,地方亦密集,建設回收點更加複雜,初段設定一個低目標,有助順利引入和推出計劃,未來會視乎情況分階段提升回收目標,跟國際接軌。
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認為,1毫回贈未必足夠吸引。謝展寰表示,計劃實施後,如果生產者認為1毫不足以達到回收率,可能會支付更多,或者使用更多其他網絡協助回收,否則罰款會高於回收成本。
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說,業界日後會將成本轉嫁消費者,關注會否加速改變市民消費模式,不再在香港購買飲品。謝展寰表示,業界比較接受以及有信心,認為計劃推行不會對經營造成很大問題,而不同品牌飲品之間有競爭,相信加幅會克制。
有議員關注水貨或網購飲品盒的回收問題,當局指,法律不會區分水貨或行貨,總括售賣和分發均受管制。至於網購,如果網站本身在香港,做法跟其他作業一樣,但若網站不屬於香港,則不在法律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