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控方繼續針對《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的事宜盤問被告黎智英,並展示他曾發表的幾篇文章。
控方質疑被告在文中所寫的指控沒有基礎,黎智英供稱他依賴報紙所報道的資訊,根據經驗陳述事實,同時作出個人猜測,又多次提出所撰寫的文章內容在《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都全部實現,反映推論準確無誤,有一定基礎。法官杜麗冰斥被告答非所問,強調法庭不容許任何政治宣言,要求被告如實回答控方問題。
控方質疑黎智英透過文章,引起市民憎恨或藐視中央及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煽動市民之間的反政府情緒、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服從合法命令等。被告否認,但承認他在文章寫出的個人猜測,是他當時毫無根據的胡思亂想,是基於自己的理解觸發感受而寫出有關內容。
控方又問被告在文中提及美國將會取消給予香港貿易上的特殊地位,是否想透過文章要求美國這樣做,又追問被告是否贊同並希望與讀者分享此新聞。被告表示,當時美國希望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此新聞當時已經無處不在,他撰文亦不是純粹想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