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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林卓廷暴動罪成判囚37個月
2025-02-27 HKT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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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被判入獄37個月,其餘6人分別判入獄25至31個月。(港台圖片)
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早前被裁定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罪名成立,7名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林卓廷被判入獄37個月,其餘6人分別判入獄25至31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形容2019年為不少人的人生轉淚點,亦是東方之珠黯然失色的一年,黃藍對峙令社會嚴重分化,對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亦有無奈的痛。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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