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多名兒童被拐賣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照法定程序,今日對案中主犯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新華社報道,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余華英會見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法院早前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17名兒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