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控方在庭上展示被告的專欄文章、直播訪談節目謄本及訊息紀錄等,問被告是否意圖在《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繼續做出法例生效前所做的事情,黎智英否認在該法生效後繼續做出違法的事,稱知道過去所做的事情,在法例生效後已經變成非法。
控方又展示被告於2020年9月曾在《蘋果日報》刊出的專欄文章,問被告是否指在《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蘋果日報》會「照常運作」,即繼續發布煽動文章,被告說控方所指的事是無稽之談,稱《蘋果日報》不是犯罪公司,無非法經營業務。
法官杜麗冰提及被告的文章內容涉及警方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質疑全文沒有提及警方是合法取得法庭手令,合憲地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是故意讓讀者誤解警方是不合法進行搜查,予人警方為所欲為、凌駕法律的感覺,被告承認。
控方引述被告在2020年10月的直播訪談節目,意指他不理會《香港國安法》會做同樣的事情,被告說《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不會做違法行為,控方質疑被告「作口供」,黎智英否認。
控方又指被告曾表示,在《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與外國人談話會被視為勾結外國勢力。被告說有與外國人談話,但沒有勾結外國勢力,又稱《香港國安法》 的紅線模糊,不知做的事會否違反法例。法官杜麗冰指被告當時「打擦邊球」,被告說不知法例紅線在哪處,但知道如越過紅線就是違反《香港國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