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內地男子訛稱曾在美國紐約大學就讀,以假學歷報讀中文大學碩士課程,他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申述罪則獲撤控,被告被判監禁3個月。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愚蠢犯案,現已深感後悔,希望法官考慮判以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即使內地人來港,現時有一簽多行政策,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提議仍是不切實際,以判囚4.5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監3個月。
30歲男被告鮑俊揚被控於2023年5月,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進入許可,而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入境證時,聲稱在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在紐約大學就讀。
被告另外被控於2022年12月與去年9月,以欺騙手段,向中文大學職員訛稱他為紐約大學理學士,而不誠實地取得由中文大學提供的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