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本月24日起更改配藥安排,希望減少浪費,包括每次最多只向病人配發24個星期、即相當於大約6個月的藥物,若病情需要處方多過24星期的藥物,便要安排第二次取藥。至於有需要時才服用的藥物,例如止痛藥、藥膏等,如果醫生處方多過28日,病人會獲派發25%的份量,有需要時醫生可按臨床需要作出調整。
至於第二階段新安排,醫管局預計在今年第四季落實,屆時,有需要時才服用藥物每次最多只獲8星期的配發量、即約2個月的藥物,若有需要,病人可以在8星期後再覆配。醫管局表示,新措施實施後,估計可以節省數以千萬元的資源。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表示,最終目標是每次最多向病人處方8星期藥物,但由於涉及醫院的人手安排、輪候取藥位置等未必足夠,所以要逐步推行,亦需要社區藥房配合。
鄧耀鏗表示,現時醫管局每種處方藥物只收15元、便可獲最多配發16個星期份量,政府的藥費資助率達到92%。他認為社會可以討論有否有調整空間,將資源調撥,例如引入更多新藥,擴大藥物名冊,讓更療效更高但較貴的罕見病及癌症藥物納入其中。醫管局表示,一直按既定機制與政府就調整收費進行磋商,在完成檢討後會向政府提交調整收費的方案。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亦表示,將來即使調整藥費後,市民真的要付出多一些,其實都只會將資源調撥,例如買更多副作較少的新藥,精準地資助重症和癌症的病人,對香港整體醫療服務亦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