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建議修訂實務守則,取消供自用的精子、卵子或胚胎的10年儲存期法律限制。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認為,有關建議能幫助部分有需要的婦女,但他擔心或會變相鼓勵女性延遲生育,增加生育風險。
林哲玄關注,修訂建議或會向市民發出錯誤信息,以為鼓勵延遲生育,以及婦女將來可將配子或胚胎長期儲存,即等同可彈性選擇幾時生育,但他指出,女士隨著年紀增長,即使雪藏的配子能保持質素,她們懷孕的難度和相關風險亦會增加。
林哲玄建議市民如情況許可,應及早生育,同時可減少與下一代的鴻溝及年齡差距,對父母與子女雙方都有好處。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就指,明白「有仔趁嫩生」的道理,但實際情況並非人人可做到,現今社會的確不少夫婦因工作、身體情況、個人選擇等原因,推遲生育年齡,而今次建議有助婦女提早雪卵,讓卵子處於優質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