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懲教署前任二級懲教助理與情婦發生爭執,掌摑及扯開對方擋格右手,導致對方中指骨裂,又威脅公開對方裸照,他早前被裁定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判刑時指出,公職人員也可能會墮入婚外情陷阱,惟不構成嚴重罪行,被告失去家庭工作等「十分可惜」,法庭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內容十分正面,妻子經已原諒被告,認為被告案發後改變良多,經常逗留在家指導兒女,同時進修西倫敦大學學士學位,案發前工作亦表現良好,屢獲嘉許,因此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兩罪分別判處180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案情指,現年35歲被告兩年前在油麻地情婦的住所內,準備出門致電妻子時,遭情婦阻撓而起爭執,他早前被裁定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刑事恐嚇則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