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計劃在薄扶林興建國際創新中心,佔地4.72公頃。城市規劃委員會維持決定,將有關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國際創新中心」地帶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作為過渡性安排。
城規會認為,有關決定是較審慎做法,讓港大有時間重新檢視國際創新中心發展計劃,並展開相關技術評估,進一步諮詢社區等。委員重申,與持份者的交流有建設性十分重要,強調期望港大加強與社區溝通。
委員亦認為,有必要促請港大在合理時間內確定國際創新中心發展方向,邀請港大3個月內匯報項目最新發展,包括選址決定及詳細理據、發展時間表、與持份者的溝通進展。
規劃署表示,城規會已審慎考慮1800多份進一步申述,備悉反對意見主要關於「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劃設、該用地是否適合設立國際創新中心及程序事宜。
署方說,法律意見確認,將用地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以局部順應有關申述,符合法理依據。而劃設「未決定用途」地帶目的,讓港大可重新審視選址的適切性,並考慮持份者包括心光學校及當區居民意見。委員亦認為,處理進一步申述過程中,並無程序不當。
署方重申,在用地上進行任何發展,需按條例訂明的改劃程序進行,屆時公眾人士可提交申述,城規會亦會舉行聆聽會考慮有關申述,再決定是否接納改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