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星期五就《火器及彈藥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加強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枝彈藥的跨國犯罪活動,並於下月2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
保安局表示,現行《火器及彈藥條例》的規管框架,是針對持牌經營者以生意或業務方式製造及進出口火器、元件和彈藥,並沒有特定條文針對以非生意或業務方式進行的非法製造及進出口行為,現時對火器標識沒有法定強制要求,偽造或非法擦掉、消除或改動標識亦並非刑事罪行,因此需要修訂相關條例,以落實聯合國有關打擊槍枝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保安局發言人說,聯合國的《槍枝議定書》於2005年生效,並於去年初起在中國,包括香港特區在內生效,要求將非法製造或跨境販運火器、元件和彈藥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