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衞報》日前刊登評論文章,認為黎智英被阻撓選擇代表律師,而有關決定不受法律挑戰,等同賦予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所謂「警察國家」的權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衞報》表達強烈反對。
鄧炳強指出,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和約13000名律師,選擇律師的權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強調做法符合普通法原則,亦不損害《基本法》保障的法院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所有被告均接受公平審判。
鄧炳強又指出,黎智英就聘請海外律師的上訴許可申請被駁回,終審法院的裁決並沒有任何隱晦之處,特區政府反對以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誹謗法院的專業和公正,並將繼續堅決依法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