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簡樸房」制度新方案建議登記期為12個月,寬限期為登記期完結後的36個月,即業主有4年時間適應新制度。「簡樸房」認證申請人亦須向政府繳交認證費用。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接受本台專訪表示,向分間單位業主收取「簡樸房」認證費用,是考慮到他們以「簡樸房」賺取租金收入,政府應該向業主收回行政費用,而並非由納稅人承擔。她說收費水平約數千元,至於會否採取分級制,或者業主為多於一個「簡樸房」申請認證,每個單位費用會否不同,仍要仔細研究。
為了鼓勵業主盡快完成認證,何永賢表示,愈早向當局登記,所需繳付的費用愈少,甚至可能免費,愈遲認證,費用愈高。至於何時進行認證才可享有費用寬減,何永賢說初步構思以年期作為劃分,即3年的寬限期,首年進行認證費用最低,第二年費用會稍為增加,到第三年才認證,收費就最高。
新方案提到條例草案會訂明設立6個月的「倒數期」,即在36個月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已登記但未取得認證的業主不可再訂立新租約。何永賢解釋,做法是想避免業主拖至最後一刻才改裝單位,希望他們能夠善用寬限期,早些提交文件進行認證,因此今次做法如同向業主設立一個「最後限期」。
何永賢又透露政府內部討論時,曾考慮將「倒數期」定為3個月,但考慮到拖至最後階段才認證的分間單位,有可能改裝較為複雜,因此認為預留6個月的「倒數期」較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