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說,新一屆區議會引入履職監察制度,區議員需要遵守有關指引各項要求,包括每年要提交工作報告,470名議員已經如期提交報告,市民在本月31日可向各區民政處登記申請查閲報告。
麥美娟說,看過工作報告,認為過去一年,區議員很落力履職盡責,不單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亦在地區推展各項活動和服務,去年處理約45萬名市民的查詢和建議,期望有關制度令市民更好了解區議員的工作,令區議員「時時見得到、時時幫到手」,在地區為市民服務。
她表示,履職監察制度部分要求以前並沒有,例如上任3個月內要成立辦事處,以及出席率達八成以上,相信本屆議員出席率一定是歷來之冠、歷史之最。
對於有區議員牽涉刑事案件,麥美娟說,《區議會條例》規定如果有區議員違反本港法律,被判刑3個月,無論是否緩刑,都要被取消議員資格,強調一定會嚴格執行有關規定。